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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価格買取制度
新着情報

关于固定价格购买制度的认定,在平成26年4月1日为止到达的申请, 将进行运用变更,而今后新的认定案件、在认定后6个月内仍没有提交场所和设备的确认文件,将视为认定失效。

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固定価格買取制度とは

可再生能源的固定价格购买制度是指,利用可再生能源(太阳光,风力,水力,地热,生物能)所发的电力,国家以固定价格购买,一定的期间内电力业者并有调节运输的义务,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行。

 

电力业者运输的可再生能源电力,通过送电网作为人们的普通电力使用。因此,电力业者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上所花费用,作为电费的一部分,根据使用电力的比例进行扣款,由国民负担。

 

日本自然资源丰富,拥有多数可再生能源,但由于成本过高等原因一直未曾普及。
根据此制度,以提高能源自给率,对应全球变暖,产业育成为目的,并靠降低成本与技术开发,使可再生能源成为日本的支柱能源。



摘自资源能源厅

買取価格
平成25年度 平成26年度
购买价格(税込) 36円/kWh 32円/kWh
购买期间 20年 20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