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象者
- 符合以下(1)~(3)其中之一者
- (1)开始伴有雇佣(包括打工)的事业者
- (2)开始技术或服务等多方面事业者
- (3)开始(1)或(2)的事业,并还没有进行税务2期申告者
- ※1 除以上条件外,根据具体工作经验也有可能成为对象。
- ※2 金融业,一部分风俗业业种,一部分娱乐业除外。
- ※3 开业前或开业后还未进行税务申告者,需确认开业资金总额的1/3以上是否为自己的资金。
支援内容
■贷款机关 | 日本政策金融公库(国民生活事业)、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 |
■贷款额度 | 1,000万円 |
■贷款利率 基准利率 |
(注1)+1.65%(注2) (注1)根据资金用途利率会发生变化。 (注2)法人代表等作为连带保证人时,利率降低0.1%。 |
■贷款期间 |
设备资金7年以内(其中冻结期间6个月以内) 运输资金5年以内(其中冻结期间6个月以内) |
■担保・保证条件 | 原则上,无担保・无保证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