グリーン投資減税
グリーン投資減税とは

 是指能源环境负荷低减税制,为适应日本国内能源环境及能源需求构造改革,要在供需两方面 ,减少能源产物CO2的再排出,加速再生能源导入的设备投资,根据此观点,成平成23年設的税制改正中设立此税制。

对象设备

经固定价格购买制度设备认定的10Kw以上 的设备

对象者

提出蓝色申请书的个人及法人

制度概要

对象者取得对象设备,并且,在1年以内投入使用时,

可选择以下任一税制优待措施。

  • 除普通偿还外获得取得额度30%相当的特别偿还
  • 即时偿还(100%偿还,全额偿还)
  • 中小企业者,可获得取得额度7%相当的税额补偿

所谓用于太阳光事业,

企业法人没有任何问题,

但个人由卖电所得是否属于该事业,是由该卖电是否被社会通用概念上的事业所承认而判断。

作为判断标准,
进行以下等一定的管理时,一般可被认作事业所得。


但是否适用仍会有个别案例差异,详情请咨询所属税务署。

  • 在土地上设置设备,并在该设备周围设置围网
  • 在土地上设置设备,并对该设备周围进行除草或必要的除雪
  • 在建筑物上设置设备,并进行必要的除雪
  • 在租借的建筑物或土地上设置说

(注)若在自己所有的建筑物上设置设备,但没有进行一定的管理则不所属。

适用期间

平成28年3月31日止(即时偿还到平成27年3月31日止)